央行明确,两类拒收人民币行为属违法,遇到可举报
针对不少网友询问的“央行哪两种人民币拒收”,首先需要明确:人民币作为我国法定货币,涵盖纸币与硬币,不存在“两种人民币”的区分,央行明确的是两类拒收法定人民币的典型行为,具体如下:
第一类:直接拒绝接收现金人民币
这类行为是拒收人民币最直观的表现,部分线下商户、停车场、餐饮门店等直接张贴“不接受现金”“仅支持扫码/银行卡支付”的告示,或者当面明确告知消费者无法使用现金完成交易,无论支付金额大小、现金为纸币还是硬币,这种直接拒绝现金支付的行为,都属于违反《人民币管理条例》的拒收行为。
第二类:变相拒绝接收现金人民币
这类行为没有直接宣称“不接受现金”,但通过设置不合理障碍阻碍现金交易,常见情形包括:一是对使用现金支付的消费者额外收取手续费,变相抬高现金交易成本;二是以“没有零钱找零”“验钞设备故障”等借口推诿,拒绝接收现金;三是强制要求现金支付消费者登记过多个人信息、绑定指定公众号才能完成交易;此外部分公共服务机构,如部分社区医院、车管所等仅开放非现金支付通道,不接受现金缴费,也属于变相拒收人民币的违规行为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》,拒收人民币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: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,并处违法所得1倍至3倍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。
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,如果遇到拒收人民币的情况,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,或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投诉,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支付选择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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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2026-09-24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